集团经营管理部:全面开展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推动岗位和薪酬管理方式转变

  • 来源:经营管理部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2022年4月,在集团公司一届五次职代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肃讲到“分层分类持续优化薪酬分配机制,健全激励制度,集团对所属12家企业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严格业绩刚性考核,薪酬刚性兑付…以市场化运作实现效率和活力双提升。”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任务要求,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激发活力、释放动力的有效手段。

  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两个“一以贯之”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具体落实,是对国企经理层传统管理方式的一次“破”与“立”,是引导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

  2021年3月31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题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对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指出,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通过明确任职期限、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实现任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要突出契约目标的科学性和挑战性,推动落实考核结果奖惩刚性兑现;要体现薪酬兑现的强激励、硬约束,坚持业绩导向,强化精准考核有效激励;强调考核的刚性退出,实现经理层成员职务“能上能下”。

  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的制度抓手,是近期国企改革任务推进的重要工作。

  一、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通俗来讲就是要打破“铁交椅”、打破“大锅饭”,按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明确责任制,干得好就激励,干不好就调整,实现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如此便可以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分为“破”与“立”两部分。

  1.破——打破“铁交椅”

  任期制“破”的是长期存在的领导职务铁交椅。三项制度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干部能“下”的问题。对国企经理层的管理,通常以任命文件代替岗位聘用书,任命文件中通常不规定职务任期。在过去的管理实践中,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主要运用在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的兑现上,考核结果与经理层成员任免的联系并不紧密。任期制就是要做到有职务任命就要有明确任期,任期到了就存在续聘和解聘两种可能性,这种不确定性也使考核的重要性凸显,在契约化管理的前提下,彻底打破了领导职务铁交椅的观念。

  2.“立”——建立市场化机制管企业

  契约化“立”的是按市场规律对国有企业经理层进行管理。经理层契约化管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董事会(或者上级单位)与经理层任职者事先约定工作任务、目标和奖惩措施,以及完成目标过程中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二是经理层任职者应该以契约精神来对待约定,认真执行并认同自己的承诺。

  契约化就是要做到有职务就落实考核、有业绩就兑现奖励。契约化是任期制得以实施的保障,是国有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建设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的助推力。

  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本质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的一种管理机制,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是“另起炉灶”,本质上仍是经营责任制。其管理本质是追求经营业绩的考核刚性和兑现刚性,强调经营业绩既要影响薪酬的增减,又要影响职务的上下。换言之,凡是没有做到刚性考核、刚性兑现的,就不是规范意义上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三、集团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开展情况

  截止2022年3月底,集团公司已经与所属14家企业全部47名经理层成员签订了任期制和契约化文件,实现了每一名经理层成员的“一岗一责”和“一人两书”(岗位聘任协议书;经营目标责任书),子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全面展开,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尊重市场规律的一项改革行动,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的改革行动,是国有企业经理层管理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2022年蒙盐集团公司被国资委确定为“干部能上能下”试点单位,下一步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面,经营业绩目标设定将更具科学性和挑战性,将以更严格的考核落实刚性兑现,实现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从而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